丹鹊桥平

文笔复健中

【佳昱】枯河(十六)(完结)

河水能干涸,大海该是永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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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初秋。

已经四十五岁的马佳从上海赶赴北京,参加一场歌剧交流会。交流会邀请了国外一流的演出团体,作为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的著名教授,他与会几乎是必然的。

没想到一出站,他的公文包就被一个黄毛青年抢了,想跑几步去追,积年酸痛的膝盖却不允许。

倒是身后一个黑衣小伙子飞跑过去,利索地按住了黄毛,赶过去的另一个中年男人拿回他的包,递过来问,“同志,还你的包……佳……佳哥?”

马佳怔在原地。这个称呼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过,大多数是“马教授”“马老师”或者“老马”。他从那有些嚣张的五官中,依稀辨认出故人的旧模样,“你是……毕征?”

不住的点头和闪烁的泪花让本该沉稳的中年人仿佛回到了年轻时。“我这刚跨省办案回来,没想到在这遇见佳哥。走走走,跟我喝酒去。汇报我让手底下兄弟去。”马佳上下打量着现在的毕征,一脸黝黑身材健硕,现在打一架,估计能撂趴三个自己。

毕征在车上一路说着,自己是何时部队转业当了刑警何时当上了队长,又埋怨起马佳,“佳哥你不仗义,当年怎么不给我回信呢?”

马佳一时语塞。当年,他回北京一年后,收到了毕征的来信,信上说他寄到村里的信是何顺回的,已经知道了他与蔡程昱的后来的事,要约着回家探亲时见一面,只是马佳当时沉浸在伤痛之中,颇有点近乡情怯之感,想回信却不知道从何落笔。等毕征回去探亲之时,马佳却正好借出差的机会前往上海探访蔡程昱的旧居,一时间错过断了联系,生活又如车轮般滚滚向前,竟然这么久才重逢。

“也是,您现在是大教授,大艺术家了,总活在电视节目上,都忘了我们这帮老哥们儿了。”

“你小子还那么欠,”马佳怼他一拳,随即叹口气,“怎么能忘呢。”

是啊,那些岁月,那些人,怎么能忘呢。


喝酒的地方到了,老板迎出来,毕征笑着问马佳,“猜猜这是谁?”

眼前的饭店老板红光满面,一脸福相,马佳摇摇头。“认不出了吧?陆建明啊!”

倒是把马佳吓了一跳。这个发福的中年老板实在是没法和当年那个总吃不饱的瘦猴联系起来。

拥抱寒暄过后,三个人在包间落了座。陆建明抹干净眼泪,嘱咐服务员拣特色菜上,便给马佳倒上酒。

“你这饭店倒是生意红火,看得出,小日子够滋润。”马佳笑道。

“嗯,确实滋润。四年前那厂子改制,我不满意待遇顶撞了领导,最早一波下了岗,也没别的出路,从小推车卖早点干起来,这么快有今天我也没想到。现在我自个儿当堂头,我家老爷子管采买,老婆管账,闺女今年也进了北大念书,我挺知足,一辈子啥也不求了。”

陆建明笑起来倒是和当年一样,憨憨的。当年有口吃的就知足,如今一蔬一饭是立身之本,倒是人生之慰。他的女儿,终于也不用再让上一辈做出惨烈牺牲,而是靠努力正大光明地拼过独木桥,锦绣前程已近在眼前。

“这老陆同志确实让人羡慕,不像我,天天忙得家都回不去,儿子叛逆,老婆埋怨,见面就吵。前些日子她跟我离婚去了深圳,儿子自然也跟着她。”毕征说罢叹口气,猛灌一口酒,“这人到中年闹得妻离子散的,我算白活一遭。”

时间总是擅长折磨人。有的人乐天知命泥泞小道上总算趟出了好日子,有的人占尽先机却不见得事事如意。相聚谈起,不过一杯酒,一声叹息罢了。

“你说咱们当初五个人,现在能聚的只剩仨。”毕征本来就话多,灌了两口酒,话更密了,“季越那孙子,听说他没去上大学,七七年才回北京,前两年又听说去国外了,音信全无。啊呸,说他干嘛,难为老子当初在大院里还罩过他。”

马佳倒是一惊。季越在镇上粮站直到七七年吗?这么些年几乎都不再想起他,五个人的合影安放在相框里的时候,曾想把站在另一边的他剪掉,想了想又放下剪刀,只把他折在后面。那些曾经的欢笑和伤痛都真实存在过,是如何也剪不掉的。他的一念之差,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余生也不知道哪里能寻到一个心安之处。


陆建明把酒杯端过来,“光说别人了,佳哥,你怎么样?最近看你电视晚会上得少了。”

“嗯,不年轻了,最近把重心调到教书和剧院演出上了。”

陆建明欲言又止,到最后还是问出了口,“小蔡之后,你没……再找一个?”

马佳的酒噎在嗓子眼里,“……我们俩……你们都知道了?”

“你们当初去值夜看场的时候,我怕你们后半夜饿,去送窝头,麦垛后面模糊听见了几句小蔡讲的故事,我没敢打扰,犹豫着要不要走,然后就看见你抱住他安慰,我就跑了……后来有一回我清早闹肚子,醒了看见你俩睡着了也牵着手……”

马佳再次震惊,本以为自己瞒得够好,夜色像块铁板能遮蔽一切,没想到只是快纱罢了,有心人一眼就能明白。也是,爱这种东西,哪里能瞒得住呢。

“闹半天,只有我是个瞎眼棒槌。”毕征也敬马佳一杯,没等他喝,自己干了,“当初我爱逗你们,也只是看你们关系好,根本没敢往这想。后来你不回我信,我还跟陆建明抱怨呢,是他跟我说不要打扰你,小蔡走了你怕是太伤心,不愿意见老朋友。我这才知道。”

马佳也仰脖干了一杯酒,对陆建明说,“谢谢你,兄弟,谢谢你啥也不说,谢谢。”

陆建明憨厚的面容罩上一层惆怅,“刚开始我不敢信,也试探着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后来看见牵手,就觉得既然你俩都挺苦,能互相照顾也挺好。怕说了你们不自在,就决定装不知道。”

服务员敲门过来把菜上齐,又关门出去。三个人沉默半晌,毕征到底按捺不住,“哥你还没跟我们说呢,现在还是一个人吗?”

马佳以前不愿意见他们,是因为见到很难不提起蔡程昱。他宁愿一个人想念,一个人舔舐伤口。可现在他突然发现,二十年过去,这世上已经没有几个人还记得还提起那个名字。很多话,除了将来带到地底下,也只能和眼前的两个人说一说了。


“现在还是一个人,以后也是。”

他的回答在陆建明的意料之中,毕征却一脸惊讶,问道,“一个人不孤单吗?不想再找了?”

马佳捏着酒杯只淡淡一笑。往事潮水般涌上心头,涌到嘴边。

“不找了。其实,也不是没羡慕过我弟弟家庭和睦其乐融融,只是日子久了,就习惯了。我没法忘了他。想着他,却和别人在一起,既对不起他,也对不起别人。有一回,我老领导死乞白赖要我去见个人,我推脱不了默认了,出了他办公室浑身不自在,又立马回去给推了。我想我是真的做不到。更何况,我不知道,还能像爱他一样爱上谁……”

“有时一觉醒来,会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出现过,是不是我苦闷生活的一点臆想,然而我们的合影告诉我是真的。有时又有一点痴心妄想,也许他被谁救了真的还在,只是躲起来了或者找不到我。七八年底我在几家报纸登了一个月的寻人启事,也是石沉大海。他原来上海的家,房子之前被越剧团收回去过,十年前我调到上海音乐学院当老师,就用自己补发的工资和一点积蓄,买下了那房子。我想着,哪天他要是躲够了,想家了,总要回去看看。我在,他的家总还能保住一点他的回忆……”

“其实,真想忘记一个人挺容易的。让自己忙起来,不看,不听,不想,换个环境,或者投入一段新感情,上一段很容易就被覆盖了。人的心能容下的总有限。只是,这世上除了咱,没几个人还记得他,所以我决定,不忘记他。”

毕征的眼睛里再一次泪花闪烁,“两年的感情,搭上你的大半辈子,你觉得值吗?”

“值吗?我没想过。”马佳手托住有点晕沉的脑袋,叹口气说,“如果事事都要算这么清楚,那他救过我的命,又为了我的狗屁前途搭上自己,值吗?我们之间,早就没法算清楚值不值了。”

“可我总觉得,佳哥你这么好的人,总该过得幸福。他要是在,也一定希望你幸福。”

“这我知道。他一定是最希望我幸福的那个。但是跟别人在一起不见得幸福,想着他未必就不幸福。他以前还说过,他贪心。可他不曾拥有过什么,想留住的,都失去了。我便让他贪一回,我想让他拥有我,完完整整的心……”

最后的六个字,马佳说得心颤。酒入愁肠,相思的眼泪便无法抑制。他很久没有醉过,也没有哭过了。

马佳喝得半醉,这样子没办法去看父母和弟弟,倒是还记得主办方的酒店。被问要在北京呆多久,他大着舌头说,交流会结束就直接去古河村了,八月十四,蔡程昱还在等他。


从七七年开始,除了去国外进修的两年,马佳每年都会在八月十四那天回到古河村。今年,头一回是毕征和陆建明陪他来。

城里的变化翻天覆地,农村变化虽然不那么大,但二十年过去,仍然让重归的人感慨万千。

镇上的主路早已是柏油路,拐进村里的路也换了硬面石子路,好走了太多。那条河,水量已不足当年的一半,两岸露出沉积层明显的土壁。桥面到水面的距离远了,也让那座桥显得孤寂了许多。

老书记丁坡已在前年谢世,何顺当了十来年支书,现在也换了更年富力强的人。黄宝升早就不再热心时事,只本本分分侍弄自家几亩地,如今也两鬓斑白。何天亮和黄晓光两个孩子,如今也已二十八九,一起师专毕业,一起在镇上中学当了老师。最近几年每回马佳来,也都是他们俩陪着。

村里原来的土坯房很多都翻盖成了砖瓦房,走到当年他们知青点的位置,左右都有了邻居,原来的两间小土房变成了三间红砖房,门上的喜字还鲜亮着。向院门里走的是他们不认识的年轻夫妻,一脸奇怪地打量三个满脸惆怅的中年人。

他们并不知道,脚下这片小小的土地上,曾经历过怎样的岁月,生长过怎样的爱情。


傍晚,三个人便沿着河岸从北向南,慢慢走着。曾经的秘密花园,植物依然茂盛,依旧有一朵晚开的月季,在秋风中摇曳。旁边的柳树,躬着身子,像一个走过风雨的老者,沉默着伫立。

八月十四,月亮升得很早,先是地平线上浅浅的白,随着夜色加深,逐渐亮起来。和十五的月亮的确很像,只差一点儿,就是圆满了。

月光滴落在水面上,和二十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马佳望着那月亮,恍惚间觉得它也在望着自己,像是了然这河畔的所有悲喜。

程昱,我一次又一次在月圆之前赶来赴你的约,可你在哪里呢。月亮如果真的有神明,能否让时光倒流,能让二十年前的这一天,铁轨畅通无阻,能让我飞奔到你身边,再为你读一回诗,唱一回歌,再一次在柳荫里,拥你吻你。


三个人在车站拥抱分别。三个人三个方向,陆建明回北京,马佳回上海,毕征临时决定要去深圳追回老婆。他们相约此后要经常联系经常聚会,毕竟人到中年,每一份情感都弥足珍贵。

马佳回到上海的家,门口的镜子照出一脸风尘仆仆。他向墙上的合影打招呼,程昱,我回来了。

不大的两居室,老式的家具古朴优雅,却也显得有些落伍,只有随着时代变迁添的家电证明这家主人并不是老古板。阳台花架上的秋海棠和秋水仙开得正好,香气四溢。他放下行囊第一件事,就是去浇花。

入夜,月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他只开了钢琴旁的小灯,手指起落,流淌出的旋律正是德彪西的《月光》。这样舒缓的乐曲,真适合抱着一个人跳舞啊。

弹完钢琴,他便又来到书桌前,开始写日记。这些年,他接着蔡程昱的日记,又写了很多年,很多本。他记录着点点滴滴的琐事,喜怒哀乐的心情,唱的歌讲的课,遇见的人和故事。当了歌唱演员,当了音乐老师,也营造好了梦中的家。他想,他一定会努力过好这一生,把爱人的那一份也活出来。除了,他没法和许多人一样体验家庭生活。

写完日记,他上床睡觉,房间是蔡程昱原来的房间,床是他搬进来后新换的双人床,在小房间里看着很有些挤。他依旧放好两个人的枕头,抖开自己的被子,再铺开旁边已褪成浅蓝色的被子,上面小小的百合花依旧开着。

夜风吹开了窗户,他起身去关。这时候听见隔壁上高中的阿囡在窗前念着一首词,他站在窗边,把着窗扇静静听着。

叹飘零,离多会少堪惊。又争如天人有信,不同浮世难凭。占秋初桂花散采,向夜久银汉无声。凤驾催云,红帷卷月,泠泠一水会双星。素杼冷,临风休织,深诉隔年诚。飞光浅,青童语款,丹鹊桥平。

看人间争求新巧,纷纷女伴欢迎。避灯时彩丝未整,拜月处蛛网先成。谁念临州,萧条官舍,烛摇秋扇坐中庭。笑此夕金钗无据,遗恨满蓬瀛。欹高枕,梧桐听雨,如是天明。

是之前读过的辛弃疾的《绿头鸭·七夕》。年少的小姑娘声如银铃,大概是已经有了初恋的朦胧欢喜,相信银河鹊桥天人有信,却还读不懂究竟什么是离多会少飘零遗恨,也不知道哪怕是一年一度鹊桥相会,有人也只能在梦中期盼了。

于是他关了窗回到床上,在月光朗照下做梦。这一梦好像很长。再醒来,镜中人已经头发花白,满是皱纹。他想,他的爱人如果在他身边,也该有皱纹了吧,可他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他的爱人老了的样子。他记忆中的他,永远是十八岁的模样。当年他们五个人聚在一起,碰着杯喊出“青春万岁”,可谁能真的青春万岁呢。到最后,只有他的爱人,在他的心里,青春不朽。


上海的冬天不算长,但冷的时候还是很难捱,再加上最近冻雨连绵,让他觉得骨头缝都跟着刺痛,膝盖更疼一些。这些疼痛提醒着他,那些岁月早已远去,却还是在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现在这房子和他一样也老了,多次改造还是免不了颓败,住这里其实对他的身体并不好。弟弟和领导无数次劝他搬到学校新建的家属区去,但他只是摇头,这里多少记忆,余生都不可能舍得离开。

他没什么大的花销,却也没攒下多少钱,这些年的工资和演出酬劳大多数都资助了贫困学生。现在快七十了,退休又被返聘,还是整天忙着学生的事。其实也挺好,有学生成天热热闹闹的,也不觉得寂寞。

他今天去学校是去艺考面试现场的。最近十几年艺考,他都被请去坐镇,年轻老师说他眼光毒辣,好苗子一挑一个准。不过最近一周他总觉得头脑昏沉,心口也不舒服,本来校长是免了他劳心,让他好好休息别参加的,今早起来觉得状态还行,就又裹好大衣去了。

今天他坐桌后像个年长的吉祥物,也不用他打分,就是单纯想看看这届学生的水平。前几个他或颔首或摇头,跟旁边的主考老师的分数不谋而合。忽然,他觉得心口刺了一下,眼前一阵晕眩,他赶忙把随身携带的药放一片进嘴里,喝了几大口水,又低头按太阳穴,一番折腾,连下一个考生的自我介绍也没听见。

“Pour mon ame quel destin……”

考生唱歌的声音刺穿耳膜,瞬间将混沌的大脑打醒。这个声音!这拨云见日,清澈又坚定的声音!多么熟悉,曾无数次在他的梦里响起的声音!

他缓缓地抬起了头。眼前的考生,穿着简单的白色羽绒服,白净的脸,水润明亮的杏核眼,高挺的鼻梁,薄嘴唇,唱歌时笑肌抬起,几颗小痣点缀其上,显得可爱又灵动。

这张脸,这把嗓子,这样的青春,和他梦里的人如同一胞双生。

是他吗,可又不是他。眼前的这张脸没有被生活欺负过磋磨过的痕迹,是那样自信,昂扬,无畏,意气风发。

这是一轮真正的小太阳。

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几个监考老师都忍不住鼓掌,而马佳早被泪花糊住了眼睛。他只在朦胧中见到那个男孩儿向他这边颇有礼貌地鞠了一躬,就走出了考场。他忍不住追出去,擦擦眼睛从二楼向下望。只见那个男孩儿从楼下跑出去,跑向一位在雕像前等待的中年女士,声音倒挺大,一声妈妈叫得马佳在楼上也听见了。那女士一身米色大衣,看着端庄优雅,见男孩儿跑过来,笑着摸摸他的头,揽着他走了。

他站在栏杆旁,再也忍不住老泪纵横。望着那个男孩儿雀跃如小鸟的背影,他喃喃自语:

孩子,祝你平安顺遂,前程光明。


他又一次来到古河村,只是,这一次是清明去的,他怕自己等不到今年的八月十四了。

春天,河岸上的花开得拥挤绚烂,恣意蓬勃,柳树笼着一层青纱,像是也回到了年轻时。

只是那条河,在几年前就断流,今年则彻底干涸。岸边土壁有的地方能看到分明的地层,有的也被侧生的野草覆盖。河床上白沙翻起,石块凌乱,南北一望,仿佛是田野上割开的一道又长又深的伤痕。

他怀里抱着一个素白的瓷罐,在他们曾经接过吻的开满花的柳树旁,捧了一把泥土放进去,那泥土是湿润松软的,仿佛还带着春风的气息。他又找了一处缓坡,颤巍巍地下到河床中间,拨开表面干透的河沙,露出下面湿润的泥土,也捧了一把,那气息像是青荇,属于河流的味道。

两捧泥土装了少半个罐子,也许过不了多久,自己这几尺身躯也将化为泥土,和这些记忆中的味道一起,归于远处的大海。河水能干涸,大海该是永恒的吧。

他站在河底,再一次唱起那首《多么快乐的一天》,当然他的年龄和身体已经不允许他连唱九个高音,但他唱着,他相信,他的爱人一定能听得到。

他抱着怀里那半罐泥土,恍惚间听到一声清脆的“哥——”,那声音像来自远处的海,又像就来自他的怀中。


————————END


下周端午,不想大家过节还流泪啦,一起发了。

这大概是我投入情感最多的一篇连载,八万字,是三篇连载里最长的。

期待红心蓝手,期待评论反馈。

给大家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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